清明将至,为进一步正风肃纪、严明纪律,物流集团纪检监察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弘扬新风、恪守规矩,廉洁过节、文明祭扫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:
一、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或借用业务关联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、物资进行私人扫墓、踏青、探亲等活动。
二、严禁以祭祀名义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,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。
三、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个人祭扫、探亲、游玩等相关费用。
四、严禁借祭祀、探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名贵特产等。
五、严禁在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、搞封建迷信,倡导文明、节俭、绿色祭扫。
六、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、吸毒等违法活动,坚决杜绝酒驾醉驾。
七、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,确保工作正常运转。
节点亦是考点。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巴中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
2026年4月3日